这家名为“元足道”养生会所,组织了几个人一起包括特殊服务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由会所统一规定卖淫价格、统一收取嫖资、确定嫖资弊拦码分配比例等,可以说是一个“淫窝”。
这次破获的案情中,被告人方某,“元足道”养生会所经营者,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王梅,“元足道”养生会所客服,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高艳,“元足道”养生会所客服,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上三个嫌疑人都已经被公安局鄞州分局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21日被逮捕,我们知道平时一般浴足店和养生会所,都是这类经常场所的“外衣”,非常多打着“养生”的旗号,从事经营一些非法的行为,通过店内技师对客人的“特殊服务”,来和员工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而客人消费完之后也会去前台进行结算。
在警方查处了这家养生会所后,对店内的顾客和员工都进行了审问衡举,顾客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所以警方判定方某有涉嫌组织卖淫的行为,不管这种行为是否已经成功,都不会影响其违法的事实。
从古至今,我们都在强力打击这类服务,其中黄赌毒是历年来警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嫖娼和其组织者都是破坏了社会安定的秩序和借此带来非法收入的服务,在法律意义上是严惩不贷的。而以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迟早也是会被警租哪察查处和没收其所有收入。而且这种服务并不能给社会带来好的影响,而是让一些人有了更坏的想法,这对社会稳定发展来说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国家是严厉打击。